5月25日,记者从农业农村部获悉,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银行(3.270, 0.00, 0.00%)近日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拓宽融资渠道,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十四五”期间,中国农业银行向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范围内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人民币1000亿元意向性信用额度,优先保障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信贷需求。
《通知》明确了金融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业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提出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拓展产业增值增效新空间,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提高融资能力,拓宽融资渠道,打造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
根据《通知》,将聚焦重点支持区域,以农业农村部推介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和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为重点区域,满足该区域内乡村休闲旅游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在支持领域方面,支持重点区域内的各类乡村休闲旅游经营主体发展田园观光、农事体验、休闲度假等多种业态,完善水电路讯网等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聚焦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对乡村休闲旅游产业链上经营主体提供全覆盖、全方位、全链条金融服务。
《通知》提出,创新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业的金融服务产品。在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和重点县范围内,积极推广“景区开发贷”、“景区收益权贷”、“惠农e贷”和“农家乐贷”等中国农业银行特色产品;拓宽融资渠道,中国农业银行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休闲旅游企业发行相关债券及证券化产品,提高乡村休闲旅游业直接融资能力。组合运用票据、并购重组、非标融资等方式,多渠道、宽领域提高综合服务水平。科技赋能智慧金融服务,聚焦“互联网+旅游”,积极提供各类开放银行产品和智慧景区、智慧停车、智慧物业等场景金融服务,推动数字技术在金融服务乡村休闲旅游业中的应用。
同时,强化金融支持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措施。优化信贷投放条件,对拥有独特经营资源、经营效益好、讲诚信的小微企业和农户以及从业经验丰富、经营前景好的行业带头人、致富带头人,符合条件的可采用信用方式发放贷款,贷款方式可采用自助可循环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逐步加大“首贷户”支持力度以及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探索多样化担保方式,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范围内乡村休闲旅游相关各类主体可采用设施抵押、地上附着物抵押、股权、经营权、订单质押、保证担保等方式贷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表示,近年来,乡村休闲旅游业释放出旺盛的消费需求,尤其是靠近一些城市周边的乡村休闲旅游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不过,由于缺乏足够的担保抵押物等问题,乡村休闲旅游业往往较难获得足够的传统信贷支持,影响其规模化、精品化发展。
“此次文件中提到创新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业的金融服务产品,包括科技赋能智慧金融服务等,能够一定程度上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破解融资难点,创新符合乡村休闲旅游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为产业发展提供更加精准的金融支撑。”盘和林说。